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和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发〔2024〕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电力行业实际,现就我市开展2024年度珠海市电力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及评审安排
(一)申报时间
珠海市工程系列电力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电力专业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5年1月6日—3月7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与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申报时间、评审时间、申报途径等安排与评审一致。
(二)申报途径
申 报 人 通 过 “ 职 称 系 统 ” ( 网 址 :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和 “ 辅 助 系 统 ” ( 网 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按操作流程(附件4)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人须在3月7日前在“职称系统”和“辅助系统”提交申报记录;被退回修改的须在3月31日前按要求补充上传申报材料并完成缴费,逾期未提交和未完成缴费的,将无法参与本年度职称评审。
电力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
(四)线上答辩
申报我市评委会职称评审试行线上答辩制度,由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情况确定需答辩人员名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学术成果以及申报专业领域应知应会知识展开。评委会办公室将在评审会议召开前通知答辩人员。答辩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线上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答辩的视同评审不通过。
二、评审条件及材料要求
三、材料受理及审核公示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送电力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在“辅助系统”上传报送。
(三)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联系人: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珠海市电力行业协会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和“电力开放日”主题科普教育暨会员联络员活动(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2
关于举办2025年电能质量技术交流研讨会、配网相关技术标准细则推广应用宣贯会及配网电缆安装运维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转发通知】关于举办“新型电力系统智能配电网新技术研究与应用”专家云端连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转发通知】关于开展 “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 -- 能源聚合商专题培训”(2025年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行业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推进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推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