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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七月施行
来源: 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时间: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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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出顶层设计——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七月施行

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出顶层设计。《规则》印发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采访。

2005年10月,《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0号)发布,有效规范了电力市场建设,维护了电力市场秩序,保障了交易主体合法权益。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从2016年不到17%上升到61.4%。但各地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规则不统一、地方保护、省间壁垒等问题。

“基于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了此次修订第10号令的工作。”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规则》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门规章,是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将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修订的一系列电力市场基本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探索实践。

印发《规则》也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实际需要。当前,非化石能源发电逐步转变为装机和电量主体,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集商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迅速发展。《规则》充分考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新形势,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了定义,对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容量交易等进行了明确,着力构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传统电源提供可靠电力支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架构。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规则》全文共分为11章、45条,主要作了以下调整完善:

一是修改规章名称。将规章名称由《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改为《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与《电力监管条例》相关表述保持一致。

二是调整有关市场范围、运营机构、交易主体表述,完善市场成员、市场交易类型相关表述。例如,《规则》明确,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明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要求,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建立市场注册制度,负责注册管理、注册审核公布及报送政府部门备案等工作;交易主体进入或退出电力市场需办理注册或注销手续,严格执行市场规则。

三是完善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等定义和交易方式。根据交易周期将电能量交易分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包括调频、备用和调峰等有偿电力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可通过双边交易和集中交易方式开展,具备条件的辅助服务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提供者。

四是细化风险防控相关要求。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市场运作和系统安全需要,制定电力市场暂停、中止、恢复等干预规则,规定电力市场干预措施实施条件和相关处理方法。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按照“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原则,履行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对市场依规开展监测。

《规则》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作用,督促市场运营机构规范组织交易、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参与市场,定期对各类主体参与市场行为和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丁怡婷

(转自《人民日报》)

 

【信息来源: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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